这是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认为当事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或进行相关程序性的告知或警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公司向仲裁委提出终结审理,仲裁委员会作出了终结审理的决定书。当事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并支付赔偿金53万多。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在无任何预警情形下,直接顶格适用最高处罚“解除劳动合同”以罚代管,有失妥当,最终判决公司解除与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违法;判决公司支付当事人赔偿金53万多,支持了当事人全部诉请,通过律师参与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件情况具体如下,附判决书一份:
         
该劳动争议案件,通过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的努力,
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十分肯定我所律师的工作,对
我所律师团队表示感谢,并送来锦旗以示称赞与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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