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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在是2008年6月1日新修订的《律师法》施行后,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于2008年11月底在宜兴首家新成立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拥有前沿的办所理念,将“建设阳光律所,提供阳光服务,成为阳光律师”作为发展目标,把“和谐元素”融入办所宗旨。事务所取名为“环科园”还有其独特的寓意,“环”意为围绕,“科”代表科学、法律,“园”指代家园、乐园,事务所旨在发挥法律的最大价值,为建设富裕、秀美、和谐新宜兴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
环科园律所拥有一支专业敬业的律师团队,律师多为自学成才,勤奋上进,责任心强。在做好传统业务的同时,律所不断探索拓展新型非诉讼业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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