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华律师 曹春亮律师 提供材料)
2009年1月22日,李某某、蒋某某(两人系夫妻)被判非法经营罪。两人不服向中院上诉被驳,维持原判。李某某在狱中一直不服,出狱后到处伸冤无法得到支持,并且李某某、蒋某某因为合法债权得不到保护,其财产权受到了很大的侵害。从此李某某、蒋某某顶着巨大的压力,踏上了洗冤、追讨债务的艰辛道路。最后两人选择委托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为其从法律层面伸冤,终于等到了几年后迟到的省高院的再审决定书,认为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