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2013年年初,做了一辈子高中教师的李某因病去世,子女们为其办理了风光的葬礼,风光葬礼的背后是人死事未了。李某早年丧妻,生育二子一女,都已各自成家立业。李某死后,留下房产一套,存折一张,遗嘱一份。弟兄妹三人在其后事后,协商遗产分割事宜,二妹分得银行存折并同意不再参与房产分割。兄弟二人就房产分割产生纠纷,只因遗嘱上写明房产归三弟所有,老大对遗嘱并不知情且该房产老大已使用多年。于是三弟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该房产归其所有。一审法院判决三弟胜诉,老大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维持原判,老大向检察院申诉,后在检察院、律师的共同调解下,兄弟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律师点评:本所律师代理老大全程参与了该案的诉讼活动,本案的实质在于遗嘱将争议房屋分给三弟与早年将争议房屋分给老大之间的矛盾。律师首先审查了遗嘱的效力即是否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其次对争议房屋的建造、分产、使用、占有等情况作了详细的了解,最后针对诉讼对方的请求与证据作了有力的答辩与证据收集。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庭后积极参与调解,在一审、二审败诉的情况下,为当事人申诉至检察院,后在检察院的主持下,由律师积极调解,为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最终兄弟握手言和。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左国平
2016.6.15 |